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
简称“亿网众盈”)请求赔偿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法院已驳回其全部诉讼请
求;
需承担赔偿责任,不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流出;因判决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
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
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粤 0391 民初 5209 号】,
亿网众盈诉公司、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野投资”)、蔡耿锡、
谢晓华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二、本次判决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公司等民事主体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签订的协议合法
有效,但星野投资并非该协议当事人,协议亦仅约定原告负有保证深圳市泽宝创
新技术有限公司原管理层留任 60 个月的义务,未约定公司负有该义务,原告关
于星野投资违反任职约定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蔡耿锡作为公司管理者与相关人
员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属公司正常经营管理行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行为与
公司后续管理及股价变化存在关联。据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各被告既未违反合同义务,也未证明其实施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原告亿网众盈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
十三条、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
决如下:
驳回原告亿网众盈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不会导致公司
经济利益流出;因判决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
进展,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6)粤 0391 民初 5209 号】。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