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108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业务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以实际业务为基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将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用于前
述业务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掉
期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控制风险、客户履约风险、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用于
前述业务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
间自由分配,并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加,主要以美元等
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
定的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在
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实际业务为基础,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任一时点用于前述业务的资金
余额最高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
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
外汇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
(四)交易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该业务也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如果公司预计汇率大
幅波动的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汇兑损失。但公
司从事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是锁定汇兑成本,且不进行投机和套利操作,
因此风险可控。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
收回,从而导致公司无法按期结汇、售汇,造成相应损失。
(四)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
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签署的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并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责任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
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
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
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二)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的资金规模,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业务部门
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规
定履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
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