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10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6 年 10 月 26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 49 名
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股份变动的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核查及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所致;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
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本人对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
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
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
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