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徐州维维盛通新消费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万元) 1,000
投资进展情况 ?完成 √终止 ?交易要素变更
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等事项,存在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 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分别于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维维股份食品饮料及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
议案》,公司与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集团”)、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联投资”)共同投资设立了徐州维维盛通新消费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维维盛通”)。维维盛通规模为 10 亿元,维维股份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出资 50%、实缴 1,000 万元,新盛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0%、
实缴 1,000 万元,国联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20%、实缴 1,000 万元。具
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5 日、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维维股份
关于成立食品饮料及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维维股份关于成立投资基
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0、2023-014)。
于注销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维维盛通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配合基金管理人具体办理基金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由于新
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亦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出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
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注销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 徐州维维盛通新消费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宁路 1 号高科金汇大厦南楼
主要经营场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联民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汉华)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12MABRQ9F545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经营范围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04.40 3,186.8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0.00 0.00
资产净额 3204.40 3,186.86
营业收入 18.36 49.37
净利润 17.54 48.66
截至本公告日,维维盛通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万元)
国联民生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
维维食品饮料股
份有限公司
徐州市新盛投资
司
自成立以来,维维盛通积极开展项目研判与洽谈工作,因部分项目未达到投
资立项要求或受客观因素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维维盛通无具体投资项目,
且并未与任何项目标的签署具有排他性、违约金约定等强制约束力的项目锁定性
合同。为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约定,并
结合产业基金实际情况,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拟注销该产业基金。
三、关联方介绍
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 26-8 三胞国际广场 1 号办公楼 1201 室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非金融性资产受托管理服务;投资管
理信息咨询服务;对房地产项目、商业项目、文化项目投资;房屋、电力管网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293.83 亿元,负债总额
元,净资产 446.94 亿元。2026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95.52 亿元,净利润 0.06
亿元。
股东情况: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维维盛通实缴出资额 3,000 万元,其中维维股份实缴出资额 1000 万元,该
基金存续期间无具体投资项目落地。经初步测算,本次投资基金清算注销,公司
预计可收回分配金额约 1,063 万元(具体以实际分配为准),不影响当期净利润。
维维盛通注销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份额。本次投资基金注销有利于公司回
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运营管理成本,聚焦主业发
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注销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维维盛通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
由于新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亦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出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注销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清算及注销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