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08 号)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以每股人民币 44.60 元的发行价
司(以下简称“公司”、
格非公开发行 112,107,62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4,999,999,98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1,454,818.50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978,545,167.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6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锦江酒店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投向 投资总额 (注) 投入金额 进度(%)
酒店装修升级
项目
偿还金融机构
贷款
收购 WeHotel
- 117,720.00 117,720.00 100.00
合计 497,854.52 497,854.52 310,984.85 62.47
注: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 85,020.00 万元用于收购上海
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eHotel”)65%股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十
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
募集资金 32,700.00 万元用于收购 WeHotel25%股权。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合计收购 WeHotel90%股权,该收购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全部完成,WeHotel 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三、关于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现拟增加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下称“维也纳酒店”)
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万元) 新增前 新增后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
公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
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七
酒店装修 司、七天酒店(深圳)有限
升级项目 公司、七天四季酒店(广州)
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维
有限公司、上海锦江都城酒
也纳酒店有限公司
店管理有限公司注
注: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被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
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注销。
维也纳酒店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0486488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04 月 12 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福庆大厦一楼北侧、3-20 楼
注册资本 11639.2233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艾耕云
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日用商品的酒店配套零售服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需政府
主管部门批准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需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电子商务(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会务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经营范围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
护投资者权益,便于“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投入使用,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事项,公司拟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经营战略
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也纳酒
店作为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酒店装修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等
事项系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经营战略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6 年 4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未改变酒店装修升级项目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锦江酒店本次
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等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