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从事的焦煤
业务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市场价格出现较大的波动,为了降
低焦煤市场价格大幅度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
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针对焦煤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一)交易品种、工具及场所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商品仅为焦煤,交易工具包括期
货和期权,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机构。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交易保
证金和权利金最高总额不超过 20,269.91 万元人民币,预计
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690.17 万元。
(三)交易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焦煤市场
价格波动风险,严禁投机和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期货和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的风险包括:
(一)基差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性依赖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
势的高度相关性。当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价差(基差)
发生不利变动时,可能影响套期保值效果。
(二)流动性风险
在开展期货和期权交易过程中,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
导致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套期
保值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三)资金风险
若价格剧烈波动导致交易账户保证金不足进而无法执
行新的开仓或被强行平仓操作,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和
产生交易损失。
(四)操作风险
期货和期权交易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存在操作不
当带来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
发生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
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
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所带来风险。
四、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焦煤市场
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严格坚守套期保值原则,严禁投机和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风险包
括:
(一)公司已制定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
度、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共同构成公司套期保值
业务的“基本内控-风险管理-应急预案”三层管理体系。
(二)公司配备具有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分别设置交
易、风险管理和市场研究等岗位和职责,依据制度规定谨慎
的开展具体操作。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风险
意识的培训。
(三)公司将通过信息化措施提高交易的效率,避免人
为操作风险,如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紧盯风险管理指标,
减少部分风险的发生。
(四)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执
行进行检查,对内控制度有效性进行测试和提出修订意见,
不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
的焦煤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在财务
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针对焦煤的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降低市场价
格的波动风险,稳定经营,禁止投机和套利行为。公司已经
制定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
备了专业人才,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开
展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针对焦煤的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
经营是有利的,是切实可行的。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