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2)。
(三)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四)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
通过,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过,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
(六)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的调
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
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4.63-0.16=14.47 元/股,
即由 14.63 元/股调整为 14.47 元/股。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4.63 元/股调整为 14.47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联测科技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联
测科技本次调整的原因、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
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
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
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归属及
作废事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