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舒泰
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推动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诺佳
邑”)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三诺佳邑提供人民币 1,530 万元的财务
资助,用于三诺佳邑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并签署借款协议。三诺佳邑的另一股
东周志文先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1,470 万
元。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志文先生已回避
表决,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由于被资助对象三诺
佳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文持有三
诺佳邑 49%的股份,因此公司本次向三诺佳邑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技术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51%
周志文 1,921.5686 49%
合计 3,921.5686 100%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355,717.48
负债总额 61,671,267.6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2,090,930.60
财务指标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2,020.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27,052.35
居留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先生现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志文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志文先生本次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三诺佳邑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
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为三诺佳邑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将密切关注三诺佳邑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生或经判断出现不
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风险,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6,93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9%。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和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经审议,
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公司三诺佳邑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
营和资金周转的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
身的正常经营。董事会对三诺佳邑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三诺佳邑的经营情况基本正常,具备相关履约能力。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
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关联董事周志文先生已回避表决。由于被资助对象三诺佳邑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文持有三诺佳邑 49%的股份,因
此公司本次向三诺佳邑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查意见如下:本次公
司向控股子公司三诺佳邑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向三诺佳邑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发展规划。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向三诺佳邑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