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录新能源”)
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组织实施艾录新能源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上海安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景兴”)共同投资设立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艾录新能源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650万元,占艾录
新能源73%的股权;安景兴以自有资金出资1,350万元,占艾录新能源27%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自2025年年中至今,受光伏行业供需失衡,竞争激烈等外部因素及资金链断
裂等内部因素综合影响,艾录新能源光伏背板膜业务陆续停产,至今已无实际经
营,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主要资产因涉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案被法
院查封。
鉴于,艾录新能源目前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为规范、合法地退出市场,保护债权人、股东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同意艾录
新能源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录新能源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破产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申请破产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5,000万元 100% /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62,460.63 2,961,326.24
负债总额 66,343,048.62 68,112,308.50
净资产总额 -63,180,587.99 -65,150,982.26
项目 2025年(经审计) 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88,276.62 43,599.92
净利润 -63,246,931.40 -1,970,394.27
三、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艾录新能源目前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为规范、合法地退出市场,
保护债权人、股东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艾录新能源拟申请破产清算。待法院裁定
艾录新能源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不再对其有控制权,艾录新能源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和进程,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结果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审
计报告为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整体业务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