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4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
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
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
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 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