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8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
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4.69元/股,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2026年10月8日,
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实际回购股份20,542,750股。
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20,542,75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 本 由 342,638,049 股 变 更 为 322,095,299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相 应 由 人 民 币
按照相关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盛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60)、《健盛集团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
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00-11:30、13:30-17:30;以邮寄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