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9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审计业务收入 14.1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3 亿元。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18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08.93 亿元,收费总额 2.77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等。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宫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宏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9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费将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
投入的工作量与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
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