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6-082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0)。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9:15-9:25,
年 10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03 人,合计持
有 公 司 有表决 权 的股份 总数 502,157,747 股,占 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497,758,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178%。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200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399,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201 人,合计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399,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3%。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结果
《关于修订<
总表决情
况
议案》 01
注:上表比例数值保留四位小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议案 1.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威、薛可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发
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