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场地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
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3,334 股,发行
价格为 51.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5,113.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 10,318.4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94.86 万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
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第 0005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投资额 金金额
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
封装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45,295.35 41,942.90 22,221.70
注:项目总投资额为 45,295.35 万元,其中 31,051.22 万元来源于原募投项目,10,891.68
万元来源于超募集资金,剩余部分 3,352.45 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运动控制器、功率芯片研发及封装基地
建设项目”,相关厂房的基建工程已经完成验收,公司正逐步开展厂房装修、设
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爬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该募投项
目建成厂区部分场地会出现阶段性闲置,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公司在
充分保障募投项目现有生产、办公自用空间需求、不影响项目后续扩产实施的前
提下,拟将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以出租的方式供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使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在满足相关项目需要的基础上,
根据当前市场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将部分闲置场地对
子公司出租,有利于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节省管理成本,
提高公司的整体营运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项意见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满足现有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公司
子公司生产使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整
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公司目前暂未确定租赁价格,本次租赁事项应在参
照标的场地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租赁价格,确保定价公
允。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租赁合同的签署、履行及租金定价情况,如租赁价格明
显偏离市场价格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形,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