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 2026-049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于 2026 年
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 143,730 股,均为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公告》。激励计划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批复。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公
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监事会对上
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并公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
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1298 人,
授予数量为 3,361.43 万股。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3 月
数为 1 人,授予数量为 6.08 万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81,729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 177,282 股。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24 人,授予数量为 60 万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346,125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01,405 股。2023 年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70,613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304,560 股。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8,901 股,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13,796 股。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735,819 股,其中首次
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697,899 股,预留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37,920 股。2025 年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
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266 名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11,840,044 股,其中首次
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 11,818,156 股,暂缓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 21,888 股。2025
年 1 月 20 日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上市;2025 年 3 月 24 日暂缓授予第一期解锁
上市。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
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332,103 股,其中首次授予所
涉限制性股票 322,983 股,暂缓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9,120 股。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工作。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276 名符合解除
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11,851,404
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 11,658,996 股,暂缓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
一期解锁上市;2026 年 1 月 19 日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锁上市;2026 年 3 月 24 日
暂缓授予第二期解锁上市。
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43,730 股,均为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调离
公司、6 人离职、7 人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 C、1 人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 D,公
司拟对上述 15 人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总
股本 5,578,859,03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1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1.04 元/股调整
为 17.1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详见 2022 年 7 月 23 日《国电南瑞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议通过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总
股本 6,694,502,99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9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7.19 元/股(保留
两位小数)调整为 14.0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详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18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
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 元(含税)。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5 元(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4.00 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调整为 13.33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详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公
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5 元(含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7 元(含税)。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5 元(含税)。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3 元(含税)。公
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
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调整的原则,对本次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12.74-0.475-0.153=12.12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3,730股,占2021年激励计划已授
予股份总数的0.2921%,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018%。若存在《2021年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相关情形,回购价格将在此基础上加上银行同期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 143,730 股,涉及
激励对象 15 人,其中 1 人调离公司、6 人离职、7 人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 C、1
人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 D。具体回购股数如下:(1)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调离对象 1 人持有的 2021 年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728 股,按激励对象对应业绩考核年份的任职时限占比计算
剩余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2,096 股;(2)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第
十四章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对象 6 人持有的 2021 年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 103,896 股;(3)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第六
款的规定,公司回购并注销 2025 年度考核结果为 C 的 7 人持有的 2021 年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 29,862 股,按激励对象对应业绩考核年份的标准系数计算剩余
份的标准系数计算剩余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8,244 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支付资金约为 174.43 万元回购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579,994 -143,730 23,436,2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8,008,176,162 0 8,008,176,162
总计 8,031,756,156 -143,730 8,031,612,426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律师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
注销符合注销条件,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决策程序等均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电南瑞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
注销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七、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
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