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6 证券简称:西测测试 公告编号:2026-050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西测易迈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迈驰”,曾用名:西安因
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宏远捷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2 月
李卫合先生共同签订《西安因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引进西安西
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卫合先生为易迈驰新股东,同时约定将易迈驰注册
资本由 300 万增加至 1,500 万元,其中北京宏远捷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认缴 225 万元(持股比例 15%)。鉴于李卫合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李泽新先生之兄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 3 月 26 日,易迈驰已完成上述
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
因本次关联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识别相关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未及
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故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补充审议。李卫合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李泽新先生之兄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定,李泽新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卫合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泽
新之兄弟。
经查询,李卫合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技术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
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资产总计 6,810,823.80 4,007,789.91
负债总计 228,266.72 175,789.27
净资产 6,582,557.08 3,832,000.64
营业收入 2,150.45 336,409.27
营业成本 4,181.21 112,548.39
净利润 -2,374,483.36 -2,750,556.44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易迈驰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北京宏远捷成科技中心(有
货币 300.00 765.00 51.00%
限合伙)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
货币 0.00 510.00 34.00%
限公司
李卫合 货币 0.00 225.00 15.00%
合计 300.00 1,500.00 100.0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业经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
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股权比例,
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原股东):北京宏远捷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新股东):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新股东):李卫合
第一条、增资扩股方案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丙方认缴出资额为 2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
第二条、出资方式及时间
存入易迈驰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股权变更登记
由易迈驰承担。
第四条、公司治理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易迈驰股东会由甲、乙、丙三方组成;公司设执行董事
一名,由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志红先生担任;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方李卫合
先生担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各方应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
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应向守约方支付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效。
观情况,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各方应协
商恢复本协议的履行。
第八条、争议解决
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易迈驰,旨在为客户提供电磁兼容设计、诊断与
整改服务,并提供全系列电磁兼容配套产品,向上游测试设备及电子元器件领域
延伸,保障检测业务硬件供给,补齐业务链条短板。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就本次共同投资构成的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已要求
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意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专
项培训和履职管理,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培训提升关联交易识别能力,夯实关
联交易的日常管理机制,切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当年年度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项外,公司与李卫
合先生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李卫合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泽新
先生之兄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李
泽新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确认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