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 名独立董事参
加了会议,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7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
预计 202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7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
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2027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
附表”并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2027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
预计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
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预计 2027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 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 与齐
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签订的《氧化铝
销售合同》确定,该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国际定价惯例及公司当地
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预计 2027 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
审核意见:
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王爱国、方玉峰、季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