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6-05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762,372.36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81,505,384.80 元,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8,150,538.48 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
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公司总股本 222,472,53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92,700 股后的总
股本 221,979,830 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3,296,974.50 元。
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
临时公告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
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
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