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2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75,000 股,占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5,049,423 股的 0.50%。其中,首次授予 380,00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
益总额的 80.00%;预留 95,00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授予价格(调整后):35.11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5.1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注:授予数量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93 人,预留授予 15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20%
票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票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
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8 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
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程度(X)核算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
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首次授予)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数,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 40% 于 20%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数,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 40% 于 20%
以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6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 40% 于 20%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指当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份经审计上市公司营
业收入的增长比例。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
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
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
(4)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
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 年 8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6)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前) 股票剩余数量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
况
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2 万股。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及朱江
杰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
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因此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8 月 27 日至 2027 年 8 月 26 日。根据
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归属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
目标值: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
审字(2026)第 441A005830
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号):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触发值: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
收入 207,402.43 万元,较 2024
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度同比增长 42.66%,符合归
属条件。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 予激励对象共 91 名,其中 91
组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 A,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93 名,其中 2 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
获授的 0.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91 名
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 7.5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7.52 万股,同意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 年 8 月 26 日。
(二)归属数量:7.52 万股。
(三)归属人数:91 人。
(四)授予价格:35.1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
已获授予的 数量占已获
本次可归属
姓名 职位 限制性股票 授予的限制
数量(股)
数量(股)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CHENG XUEPING
董事、总经理 23,000 4,600 20.00%
(成学平)
刘明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 6,000 20.00%
朱江杰 职工董事 10,000 2,000 20.00%
刘猛 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20,000 4,000 20.00%
杨浪先 财务总监 10,000 2,000 20.00%
唐明 核心技术人员 8,000 1,600 20.00%
吴继东 核心技术人员 5,000 1,000 20.00%
小计 106,000 21,200 2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4 人) 270,000 54,000 20.00%
小计 270,000 54,000 20.00%
合计 376,000 75,200 20.0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除 2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
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 91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并为首次授予部分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相关事宜。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
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
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