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 关于重要事项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8 00: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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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本案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刘建德先生个人民事纠纷。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
东及实际控制人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和《关于收到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诉案件受理立案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民事判决书(2026)京民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777,840.22 元,由刘建德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因本案,刘建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被冻结的数量为 9,291,522 股,占其持
股数量的 11.10%,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 、 2025 年 9 月 18 日 、 2026 年 8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期限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次判决涉及刘建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17,365,997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上述股份进行出售,若协商不成,梅青林可申请对上述股票进行拍卖、变卖,所
得款项分配按照本案判决文书要求执行。本次判决执行阶段可能涉及控股股东上
述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执行程序,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
生变化,但最终需以执行结果为准。本次判决不会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变更。
  公司与刘建德先生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
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
等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股权解除冻结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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