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ST 福能 公告编号:2026-068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东方”或“公司”)为进
一步聚焦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领域核心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投资”)拟通过广东联合
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烽云”或“目标公司”)2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目前挂牌受让
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广州烽云 21%股权并签署<交易意向协议>的议
案》、《关于签署<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重新签署<交易框架协议>
的议案》,并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并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签署<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2026-020)、《关于重新签署<交易框架
协议>的公告》(2026-053)。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21%股权的议案》。福能投资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履行公开挂牌程
序,以不低于 12,172.22 万元交易价格转让所持广州烽云 21%股权。本次交易完
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部门备案。
由于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尚未确定
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摘牌的受让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5G 通信技术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集成电路
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
业设计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
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
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广告制作;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缆销售;
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云计算设备销售;在线能
源监测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数
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工程管理服务;设备监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
芯片设计及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基础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
意内容应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安防设
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
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光通信
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
意技术装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音响
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物
联网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互联网设
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基础
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
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控制人。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主要财务指标
广州烽云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68,348.36 125,435.94
营业利润 4,939.24 6,015.52
净利润 3,721.70 4,59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3.81 5,816.73
财务指标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资产总额 73,980.19 71,761.53
负债总额 56,941.75 56,497.49
应收账款总额 51,841.44 50,117.98
净资产 17,038.44 15,264.04
(注:1.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2.已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四、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情况
(一)审计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10450017 号),
截至审计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广州烽云合并总资产 73,980.19 万元,合并
总负债 56,941.75 万元,合并所有者权益 17,038.44 万元,营业收入 68,348.36
万元,营业利润 4,939.24 万元,净利润 3,721.70 万元;广州烽云单体总资产
营业收入 47,808.98 万元,营业利润 3,679.47 万元,净利润 2,772.42 万元。
(二)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6]第 S0521 号),以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广州烽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作
为评估结论,评估值为 57,962.92 万元。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总资产账面价值 57,951.00 万元,评估值 60,707.28 万元,评估增值
(2)总负债账面价值 39,621.49 万元,评估值 39,621.49 万元,评估无增
减值。
(3)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8,329.51 万元,评估值 21,085.80 万元,评
估增值 2,756.29 万元,增值率 15.04%。
(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行 账面值 评估值 评估增减值 增减率
项目
号 BV MV ZV=MV-BV ZV/BV
流动资产 1 47,365.57 47,368.15 2.57 0.01%
非流动资产 2 10,585.42 13,339.14 2,753.71 26.01%
资产总计 3 57,951.00 60,707.28 2,756.29 4.76%
流动负债 4 35,884.94 35,884.94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5 3,736.54 3,736.54 0.00 0.00%
负债总计 6 39,621.49 39,621.49 0.00 0.00%
股东权益总计 7 18,329.51 21,085.80 2,756.29 15.04%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广州烽云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5)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
①应收票据增值 2.57 万元,增值率 0.53%,增值主要原因为已到期的应收
票据全额回收;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1,028.79 万元,减值率 97.51%,减值原因
为被投资企业减值;③固定资产增值 587.71 万元,增值率 16.85%,增值主要原
因为同类设备市场购置价的变动及企业会计折旧年限与评估参考年限参数有所
差异;④无形资产增值 3,194.80 万元,增值原因为表外无形资产所带来的收益
价值增加。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广州烽云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市场 价值为 57,962.92 万 元,相对其于 评估基准日 合并报表 的账面 值
(1)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高。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①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资产基
础法运用在整体资产评估时不能合理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
长性。
②收益法则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综合
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念。从理论上讲,收益
法的评估技术思路较好地体现了资产的“预期原则”,其未来收益现值能反映企
业占有的各项资源对企业价值的贡献,使评估过程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
和增长能力,能将企业拥有的各项有形和无形资产及盈利能力等都反映在评估结
果中,从而使评估结果较为公允;同时从投资的角度出发,一个企业的价值是由
企业的获利能力所决定的,股权投资的回报是通过取得权益报酬实现的,股东权
益报酬是股权定价的基础。
综上所述,两种评估方法对应的评估结果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广州烽云在日常经营中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和成长
性。对于广州烽云所处行业而言,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其账面未记
录的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拥有行业内突出的技术、管理人才等表外因素的
价值贡献,相对资产基础法而言,能够更加充分、全面地反映广州烽云的整体价
值。因此,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广州烽云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57,962.92 万元,归母
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57,962.92 万元。在本次评估目的下,福能投
资持有广州烽云 21%的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12,172.21 万元。
五、交易协议和转让方案主要内容
(一)产权转让的价格
福能投资拟转让所持有广州烽云 21%股权的交易挂牌底价为 12,172.22 万
元。
(二)产权转让的方式
广州烽云 21%股权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
用(协议转让、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实施产权交易。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享有和承担;
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广州烽云享有和承担;
州烽云享有和承担。
(四)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首期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受让方指定账户。若因受让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
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乙方应在保证
金发生没收或扣收之日起 5 日内一次补足。
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支付(以银行到账时间
为准)。剩余 70%交易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福能投资付讫,并于本合
同生效时一并提供福能投资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余款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一并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计算基数是剩余款项,计息期间自
本合同生效后第五个工作日起算至剩余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具体事项由担
保提供方(如涉及)与双方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五)损益处理事项
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广州烽云自交易基准
日(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
更后的广州烽云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六)工商变更及产权交割
经交易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受让方在剩余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且取得必要
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工商变更手
续,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福能投资应当积极配合。
(七)双方承诺与保证
(1)转让标的产权权属真实、完整,不存在资产被执法查封、设置担保、
未了结诉讼及其他影响产权完整性的隐匿情形。
(2)已合法、有效取得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内部决策、授权、外部
审批等全部手续。
(1)具备受让本产权的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欺诈行
为。
(2)已完整知悉、理解并接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标的转让公告
全部内容,将按公告要求履行受让方全部义务。
(3)本次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将本次受让产
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包装、设计金融产品向自然人销售。
(1)双方均已合法有效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授权、内部决策、相关审批
等全部手续。
(2)未经对方书面事先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相关内容。
(八)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定价和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6]第 S0521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采用收
益法作为评估结果,广州烽云股东全部权益和归母股东权益的评估值均为
万元,将参考评估结论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不低于 12,172.22 万元。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将依据市场情况,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可回笼相应营运资金,有利于优化现金流量结
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并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发展。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现
阶段经营实际及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鉴于目前挂牌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因此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产权转让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