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本激励计划”)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中
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将做相应的调
整。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2名激励对象
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5,280股(经
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80股(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0463%。
因此,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
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
陈明红 方 萍 郭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