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5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浙江华
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浙江华远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确定
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简要
情况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予价格:7.30 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96 人(调整前),包括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序 制性股票 划授予限制 划公告日公
姓名 职务
号 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其他 90 名核心技术及业务人
员
首次授予合计 747.91 100% 1.76%
预留部分 0 0.00% 0.00%
合计 747.91 100% 1.7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注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
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 件
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约定期间内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
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
期
(2)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77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
期
(2)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21 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
期
(2)202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07 亿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扣非归母净利润”,即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注 2:上述归属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
承诺。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
核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相挂钩,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的确定方法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P≥100% X=100%
业绩目标达成
率(P)
P<85% X=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间,公司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满足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
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归属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
际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评分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激励
对象在外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职务或业务,或同时与公司、子公司以外其他主体
订立劳动合同等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2)激励对象由于绩效考核不达标被公
司或其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认定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3)激励对象严重
违纪被公司记大过两次以上或者开除的;(4)激励对象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5)激励对象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公司机密的;(6)激励对象利用
职务之便,侵害客户(供应商)或公司利益而获得非正当途径利益的;(7)激
励对象存在商业贿赂、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公司及子公司规章制度情形,严重损
害浙江华远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声誉,或造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重大经济损
失的情形;(8)其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非正常离职情况等,公司有权撤销对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后已作出的绩效考核结果,由公司根据公司规定重新考核。若重
新考核结果与已被撤销的考核结果存在差异,则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应按照
重新考核结果重新确定是否归属及相应的归属比例:
当期原应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原已归属但尚未出售的部
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原已归属且已出售的部分,激励对象应将获利
部分(出售所得(税后)-出资金额-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上缴公司
并归属于公司。
对象当期原应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应按照 80%的归属比例进行归属,20%的部
分作废失效;原已归属但尚未出售部分的 20%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原已
归属且已出售的部分,激励对象应将获利部分(出售所得(税后)-出资金额-同
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总额的 20%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无反馈记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24)。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
告编号:2026-026)。
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
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
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
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因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因存在离职、离世等原因不符合
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将所涉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96 人调
整为 95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五、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 年 10 月 26 日。
(二)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予价格:7.30 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95 人。
(五)首次授予数量:747.9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序 划授予限制 划公告日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其他 89 名核心技术及业务
人员
首次授予合计 747.91 100% 1.76%
预留部分 0 0.00% 0.00%
合计 747.91 100% 1.7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注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
求。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授予日
由于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不能归属,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
—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
(二)归属日前
公司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各期的归属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
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三)可归属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四)归属日
在归属日,如果达到归属条件,可以归属,结转归属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归属而失效或作
废,则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
合理性
公司以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作为定价模
型,并运用该模型以 2026 年 10 月 26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的期限);
(399006.SZ)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的国债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收益率);
率取值为 0%)。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
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
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按照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单位:万元
年份 总额 2026 2027 2028 2029
对应费用金额 4,568.01 486.98 2,629.11 1,051.10 400.82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
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
摊薄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
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前 6 个月内,在自查期间,有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
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结合公司筹划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进程,经公司核查,上述 2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
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
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
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均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
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10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7.9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30 元/股。
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
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
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