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年10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97人,参加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4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36,377,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
同)的54.4055%,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08,640,39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9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94人,代表股份109,565,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1134%。
东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增加经营 总表
,008 577% 51% 72%
司章程>》的议 况
案
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 同意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24,421,212 97.7709% 通过
选举吴群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524,852,863 97.8513% 通过
选举赵帅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524,830,347 97.8471% 通过
选举王丽华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524,704,263 97.8236% 通过
选举陈建军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524,618,959 97.8077% 通过
选举王瑞洁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24,678,794 97.8189% 通过
选举钟明霞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524,864,049 97.8534% 通过
选举胡晓英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七 总表决情况 524,869,670 97.8545% 通过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98,057,843 89.4966% 通过
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以上候选人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过半数票数同意,吴群先生、赵帅先生、王丽华女士、
陈建军先生、王瑞洁女士均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明霞女士、胡晓英
女士、陈平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甘瑞霖律师和徐安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