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7 证券简称:航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0 万股,不超过 2000 万股。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6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施。公司将于 2026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9,560 万元~19,120 万元 (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实
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56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000万股~2,000万股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98%~1.96%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推动公司股票
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合理估
值水平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日起 12 个月。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
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本的比例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减少注册资本 0.98%-1.96%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万股 19,120万元
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
为不超过2000万股,不低于1000万股。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计算,占
公司总股本的1.96%;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1000万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
准)。若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56元/股测算,预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9,560万元~19,120万元(实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2000万股和1000万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20,818,873 100 1,010,818,873 100 1,000,818,873 100
股份总数 1,020,818,873 100 1,010,818,873 100 1,000,818,873 1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11.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05亿元,流动资产为88.91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所需最
高金额1912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1%、2.77%、2.15%,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公司拥有足够
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
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问询及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1000 万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在回购期间不存在
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发函,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
复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完成后,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
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
整实施、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
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实施。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回购股份方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保
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
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