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改后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0,160 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限售流通股”
)上
市流通总数为110,160股。
●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0 月 30 日。
一、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康恩贝股份
公司”)股改方案于 2005 年 12 月 9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 2005 年 12 月 23 日
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 2005 年 12 月 27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改方案有追加对价安排,详见本公告“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
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中相关内容。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
诺外,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还做出
以下特别承诺:
司、杭州康博广告有限公司、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大通商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同意受让上述公司持有的康恩贝股份公司股份共
计 8,956,030 股。康恩贝集团与上述公司同意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改方案实施前完
成,则由康恩贝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相应对价;若该等
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改实施前完成,则由康恩贝集团代为垫付该等非流通股份应执行
的对价(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
康恩贝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征得康恩贝集团的同意,并由康恩贝股份公司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康恩贝集团同意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对价。被代付对
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向康恩贝集团偿
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康恩贝集团的同意,并由康恩贝股份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六十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述六十个月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
量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本
公司总股本百分之十;
价格高于 10.8 元/股(若自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
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应对该价格做相应除权、除息处
理。根据公司 2005 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
和 2011 年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方案实施情况,经除权、除息该价格相
应调整后为 2.47 元/股)时,才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在 A 股市场出售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
万元。若康恩贝股份公司 200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4,100 万元,或康恩贝股份公
司 200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康恩贝集团承诺在康恩贝股
份公司 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报告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委托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同比例无偿追送 200
万股股份过户给追送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股
东。
如果从股改方案实施日至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康恩贝股份公司总股本由于派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发生变化,则追加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假定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为 1:X,则调整后应追送的股份总
数 Y=(1+X)×200 万股。
拟用于追送的股份自公司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
管;一旦追送股份的条件触发,需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股东追送股份时,则向登记公
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解冻临时保管;
出分红议案,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金额)的 60%,并保证在
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若康恩贝集团未履行此项承诺,则康恩贝集团分
红所得划入康恩贝股份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康恩贝集团如违反以上特别承诺,则将卖出康恩贝股份公司股份的所得资金划
入康恩贝股份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二)相关股东履行承诺以及保荐机构督促指导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除履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东法定的最低承诺外,康恩
贝集团对特别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恩贝集团协议受让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兰溪市供电局、兰溪市物资协作总公司、
杭州康博广告有限公司、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
通商厦六家单位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共计 8,956,030 股。康恩贝集团受让该等
股份已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获得同意豁免要
约收购义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经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该等股份应支付的相应对价已由康恩贝集团完成执行;
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承诺期限内未进行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会上提出分红议案,并对分红议案投赞成票。公司 2005 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
利润分配比例均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当年实现的净
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金额)的 60%。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送 2 股并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由 98,460 万股增至 167,382 万股。
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由 167,382 万股增至 251,073 万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4,280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13,720 万股增加至 18,000 万股。
远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书 》, 将 其 所 持 公 司 限 售 流 通 股
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 587.5784 万股股份,其中 86 万股为限售流通
股,根据公司股改方案,该 86 万股限售流通股已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上市流通。
根据股改相关规定,上海和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遵守浙江中业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在公司股改中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受让公司股份上市流通所作出的承诺。
根据股改方案,上述转让的限售流通股中 600 万股已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上市流
通,另 1,112.1176 万股(公司实施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为 2,001.8117 万股)
已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上市流通。
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方案后为 2,011.1861 万股)上市流通。
股股票(公司实施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为 7,704 万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345 号)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
至 35,180 万股。
上市流通条件解禁上市。
股票(公司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为 5,560 万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市流通条件解禁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658 号)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0,600 万股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0,360 万
股增加至 80,960 万股。
符合上市流通条件解禁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8 号)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7,500 万股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0,960 万股
增加至 98,460 万股。
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42 号)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5,659.02 万股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1,073
万股增加至 266,732.02 万股。
股股票(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为 44,625 万股)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
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 6,357.9048 万股。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办理完毕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 6,357.9048 万股份的注销事宜,公司股本总数由 257,003.7319 万
股变更为 250,645.8271 万股。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户股份带来公司总股本的增加,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处于在变动中。公司现总股本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本次拟上市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心”,以下简称“京站国隆”)出资取得本公司 10,000 股法人股。1996 年,经本公
司 199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以每 10 股派送 2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京站
国隆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增加至 12,000 股。2005 年康恩贝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
改方案时,京站国隆未及时联系本公司确权,实施股改方案时,京站国隆所持 12,000
股非流通股应执行的对价由康恩贝集团代为支付。京站国隆系原北京铁路局北京站
下属单位,经其内部撤并整合、更名、调整隶属关系等事项后,原京站国隆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由中铁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传媒”)承接。
股改方案实施时,京站国隆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等事项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铁传媒承接京站国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增加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已超过 12 个月,现中铁传
媒已向康恩贝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取得康恩贝集团出具的相关同意函;康恩贝
集团、中铁传媒已严格履行了在股改时所作出的各项与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改限
售股相关的承诺或安排。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为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参与
了本公司股改工作,并勤勉尽职地督促指导股东履行相关承诺。西南证券为公司共十
一次安排限售流通股上市(仅限股改形成)出具了核查意见书。
义务,其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
承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3 年度内使用完毕,浙商证券对
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也于 2023 年底完成并终止。
现浙商证券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事项的财务顾问,
出具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各相关股东已严格履行了
在股改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或安排;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的流通股上市申请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10,160 股;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三)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流通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剩余限售流通
股股份占公司 股改代垫股 本次上市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流通股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现总股本比例 份偿还方式 (股)
(股) (股)
(%)
中铁世纪传媒广告
有限公司
合计 110,160 0.0043 —— 110,160 0
(四)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改限售股系当时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改方案或无法取得联
系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中铁传媒已偿还康恩贝集团垫付的对价并取得康恩贝集团
出具的相关同意函,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无差异。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十二次安排限售流通股上市(仅限股改形成)。
八、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741,853 -110,160 6,631,69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33,788,298 +110,160 2,533,898,458
股份合计 2,540,530,151 0 2,540,530,151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