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票数量为 9.73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95%。
异。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在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限
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此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适格性、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2〕68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其上报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不含暂缓授予部分),向 333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868.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6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市。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
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批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53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5.36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 月 6 日上市。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
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
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29.5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5.36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市。至此,
公司已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 340 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950.85 万股。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市流通。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438,019 股。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上市流通。
公告》。公司回购注销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
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上市流通。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5 日上市流通。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200 股。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公告》。公司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万股) 授予人数(人) 备注
(元/股)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4%
限售期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件。
报告;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
利润为基数,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 公司平均水平 20.53%;
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且上述指标
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司平均水平 17.13%;
超过 70%。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标准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本次拟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为“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33%。
标准系数 1.0 0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制性股票数量为 9.73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195%。具体如下:
已 获 授 的 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数 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数量(万 占 已 获 授 限 制 性 股
股) 股) 票比例
李颂华 原副总经理 14 4.6200 33%
朱德强 原副总经理 14 4.6200 33%
黄子倩 管理骨干 1.5 0.4950 33%
合计(3 人) 29.5 9.7350 -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200,861 7.65 -97,350 38,103,511 7.63
其中:高管锁定股 35,165,073 7.04 0 35,165,073 7.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35,788 0.61 -97,350 2,938,438 0.5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1,116,586 92.35 97,350 461,213,936 92.37
总股本 499,317,447 100 0 499,317,447 100
注:激励对象买卖股份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本结构实际最终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