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6-2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上海市财政局 31000006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 亿元。
费 9.16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立信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
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
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
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
诉讼,立信受到监管措施,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
承担 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
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
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
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
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
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
例连带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
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孙念韶 2017年 2014年 2017年 202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温喆 2020年 2016年 2020年 202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飞 2002年 2007年 2023年 2026年
项目合伙人:孙念韶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加入立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喆女士,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加入立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飞先生,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加入立信,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万元;2026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参与审计工作的人
员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
业水平,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续聘立
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