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博科测
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授予价格由
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办理 29.00 万
股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事宜。
三、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 15.00
万股。
经核查,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四、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次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24 名激励对象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2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