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8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恩威医药”)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
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
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13 日作为授予日,授予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
量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3.66 元/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340.9328 万
股;同意作废 4.7360 万股(调整后)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108 名
激励对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4787 万股(调整后)。公司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六)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3.48 元
/股;同意公司作废不得归属的 21.882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106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9271 万股。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七)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3.13 元/股。
(八)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2.45 元
/股;同意公司作废不得归属的 21.415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4923 万股。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891,88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16,255 股后的 101,875,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80 元(含税),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 69,275,429.76 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实际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派息股权
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13-0.68=12.45 元/股。
(三)历史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21.01 元/股调整为 13.66 元/股,授予数量由 230.36
万股调整为 340.932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3.66 元
/股调整为 13.4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授予价格
由 13.48 元/股调整为 13.1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实施完毕,
故而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实施完毕,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
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