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证券代码:30133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一、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特别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恩威医药 、公司、上
指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本激励计 划、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股权 指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 票、第二类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
指
限制性股票 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有效期 指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票登记至
归属 指
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限制性股票所需满
归属条件 指
足的获益条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
归属日 指
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自律监管指南》 指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所造成。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恩威医药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
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
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对恩威医药
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
构成对恩威医药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
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
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
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本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
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
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三)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13 日作为授予日,授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
数量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3.66 元/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340.9328
万股;同意作废 4.7360 万股(调整后)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108 名
激励对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4787 万股(调整后)。公司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3.48
元/股;同意公司作废不得归属的 21.882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106 名激励对象可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9271 万股。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5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106 名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其中第一批次 105 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共计 760,200 股,已办理完成归属登记
工作并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市流通。
(八)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3.13 元/股。
(九)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2.45
元/股;同意公司作废 21.4151 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可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4923 万股。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恩威医药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2,891,887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016,255 股 后 的
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69,275,429.76 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13-0.68=12.45 元/股。
恩威医药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4923 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在等待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庄严回避表
决。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
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
安排和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
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
第一个归属期 40%
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
第二个归属期 30%
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
第三个归属期 30%
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第三个等待期已经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归属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本次可归属的103名激励对象符
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恩威医药
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2025 年营业收入相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
对于 2022 年的增长率目标值(Am)为 33%, 告 》
门槛值(An)为 26%。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 ( XYZH/2026CDAA3B0032 )
增长率(A),若:A≥Am,公司层面可归属比 : 公 司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例(M)=100%;An≤A<Am,公司层面可归属 900,771,087.12 元,相比于公司
比例(M)=80%;A<An,公司层面可归属比 2022 年营业收入 691,574,003.85
例(M)=0。 元的增长率为 30.25%,达到了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业绩考核要求的门槛值,符合
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可归属比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 例(M)=80%。
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
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优秀/良好 100%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03名
合格 80%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都
不合格 0 为优秀/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 例(N)为100%。
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额度×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三期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
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
废失效。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3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793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
时,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考
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剩余 103 名激
励对象第三期对应的不得归属的 19.621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归
属,已获授但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取消作废,并在对应
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138,359 股剔除已回购股
份 1,901,841 股后的 68,236,5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8.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0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21.01 元/股调整为 13.66 元/股,授予数量由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由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参与本激励计划,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7360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3)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891,88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815,526 股后的
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8,193,744.9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4)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中,有 1 人离职、1 人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合计 1.900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
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到《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
的业绩考核条件,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剩余 106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对应的
不得归属的 19.981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5)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中期分红派
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891,88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55,326 股后的 101,836,56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 35,642,796.35 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实际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3.48
元/股调整为 13.1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因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本次归属登记前实施完毕,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3.13 元/股调整为 12.45 元/
股。
同时,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3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1.793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
为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考核
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剩余 103 名激励
对象第三期对应的不得归属的 19.621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1)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13 日。
(2)归属数量:78.49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29%。
(3)归属人数:103 人。
(4)授予价格:12.45 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8.4923 万股,激励对象共计
本次可归属
第三个归属期
获授的权益数量 数量占已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可归属数量
(万股) 予股票总量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小计 48.84 11.7216 24.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00 人) 278.2104 66.7707 24.00%
合计 327.0504 78.4923 24.00%
注:1.上表中“获授的权益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为经公司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7)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3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合计 1.793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本激励计划第
三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中设
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剩余 103 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对应
的不得归属的 19.621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恩威医药及本期拟归属的
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
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
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三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中东路 58 弄 25 号首位中心 T11 栋六楼 608 单元
邮 编: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