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受让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离职员工退伙份额,产生库存股371,205股,该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因此,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方案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具体方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8
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截至2026年8月28日,
公司总股本1,319,398,521股,扣减公司库存股371,205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数为1,319,027,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102,884,130.65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库存股为
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申请提交日,公司总股本1,319,398,521股,扣
减公司库存股371,205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9,027,316股。公司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
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02,884,130.65元÷1,319,398,521股≈0.078元/股。
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6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30.72元/股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30.72-0.078)÷(1+0)≈30.64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30.72-0.078)÷(1+0)≈30.64
元/股。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及影响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及影响如下:
基本信息
参与分配的总数(股) 1,319,027,316
实际分派的每股/份现金红利 0.078 元/股
实际分派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884,130.65(含税)
实际分派的每股/份送转比例 0
送转总数(股/份) 0
虚拟分派的每股/份现金红利 0.078 元/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份送转比例 0
虚拟分派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30.64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30.64 元/股
本次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0.00%
注:以上股本数仅包含 A 股。
因此,公司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秦国亮 王新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