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艾布鲁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布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艾布
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艾
布 鲁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2]495 号)核准,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1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1,7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
税)41,637,735.85 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76,483.78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 491,585,780.3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 证验字[2022]003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土壤修复药剂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34,885.83 34,833.83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存放于公司下列银行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余额
湖南艾 布 土壤修复药剂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
鲁环保 科 污水处理一体化
限公司长沙东塘 368020100100212705 82,057.24
技股份 有 设备生产基地建
支行
限公司 设项目
湖南艾 布 上海浦东发展银
营销服务与技术
鲁环保 科 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 有 长沙分行左家塘
目
限公司 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余额
湖南艾布
中国光大银行股
鲁环保科 研发设计中心升
份有限公司长沙 50610188000103676 981,410.99
技股份有 级建设项目
漓湘路支行
限公司
合计 38,312,524.68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期末
现金管理理财余额为 181,900,000.00 元,明细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塘支行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漓湘路支行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方坪支行
合计 181,900,000.0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历次延期情况
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规划
建设及实施进度延缓。同时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影响,为保障股东利
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
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
情况下,将“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行业发
展趋势、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影响,致使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延缓。为保障
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基于
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
内容的情况下,将“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
整至 2026 年 10 月。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部分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序号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0月。
虽然,项目已经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近年来,因行业发
展趋势变化,项目付款条件趋于严格,部分客户履约及回款能力出现结构性分
化。为坚持稳健经营、严控经营风险,公司优化订单承接策略,优先承接回款
保障充分、收益质量良好的优质环保项目,主动放弃部分支付能力较弱、回款
不确定性较高的项目,导致公司阶段性新增订单规模低于预期。结合公司自身
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避免产能
闲置和募集资金低效使用,公司审慎调整募投项目整体规划建设及实施进度,
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0月。
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为5,952.60万
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实际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00万元,占计划
投资额的比例为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4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
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依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对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提出同步推进
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要求优化农业发展布
局,全面推动生态农业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健康有序
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因此受到广泛关注。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日益重视,
潜在的巨大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将促使行业内现有企业不断提升竞争实力,并吸
引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进入该行业。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事该行业需
要掌握环境科学、地质学、生态学、生物学、材料学、水文学、物理化学、地
质化学等学科技术,并需要具备系统化的技术集成能力和针对不同应用需求的
技术创新能力,该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先进技术的竞争和技术服务的竞争。
虽然公司有多年的环境污染治理经验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但倘若不能在技
术水平、管理能力和实施质量等方面继续保持领先,公司将可能在竞争中失去
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公司需不断完善技术平台建设,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促进环保新产品
新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应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得以加快本土化的技
术创新和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加强与知名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
推动环境治理技术的进步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技术创新,通过优化配置
各类资源,形成“研究-开发-应用”一体化的污染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体系,
从而保障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近年来,我国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相关污染治理标准不断提高,技术创新
已成为行业内企业生存发展的主导因素之一。以固废治理领域为例,随着固废
治理市场需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生物技术、化学技术、物理处理技术、
热处理技术等将应用到固废治理领域,综合治理技术和系统集成水平将直接决
定企业未来发展空间。由此可见,企业是否掌握了从事相关工程项目的专利或
专有技术,是否具备了将技术、装备进行产业化的成熟工艺,能否根据不同的
污染物、不同行业特点、不同的污染程度、不同的地质和地形条件提供系统方
案,是其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竞争并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公司虽在较短时间内已形成多层次、高起点的技术研发体系,具备一定的
研发设计能力,但随之而来,现有研发条件已无法满足公司研发需要,相关研
发设计设备和技术条件配套亟需稳步跟进。为此,本项目拟整合公司现有的研
发和设计资源,加大研发设计设施、人才、资金方面的投入,建设具有国内先
进水平的研发设计中心,提高研发设计和技术创新能力,保持公司在环境污染
治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都是非标准化产品,需要根据具体环境特点和污染防治
要求提供系统服务,即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建设、建成
运营和环境监测等环节的综合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能力是环境污染治理
项目得以成功实施的关键。
公司在项目前期营销、项目承揽、项目规划、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均离不
开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随着近年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同时
公司逐渐拓展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对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公司必须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力度,以持续提高在整体项目承接和实施中的技
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技术条件优良、测试手段
相对完备的软硬件实验平台及污染源检测平台,为公司项目承揽、实施提供完
备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工程设计是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核心环节之一,其精细度、精准度一方面
决定了项目前期方案编制水平与工程量估算能力,是影响项目承揽能力的关键
因素之一;另一方面决定了项目后期施工过程中设计理念和意图是否能够无损
传递,影响项目施工的准确与便捷。而工程设计能力除了取决于设计人员自身
素质外,更多地受到所使用的设计软件限制。目前环境污染治理行业使用的设
计软件多为建筑、市政、GIS 等行业专业软件,使得行业设计人员需要掌握大
量不同类型的软件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和效率提升,
不利于项目设计、施工、沟通交流。
公司率先意识到专用设计软件的重要性,积极探索专用设计软件的开发和
应用,并已完成该类软件的总体架构与部分模块设计。本项目将在现有开发规
划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航测技术、计算方法、数据分析能力等,通过委
外定制开发模式,开发出贴合我国固废治理、土壤修复、水污染治理、农村环
境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需求的专用三维设计软件。三维设计软件的成功开发,
将实现公司项目设计与施工、虚拟与现实的无缝对接,在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设
计领域树立标杆,显著提高公司设计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高端技术人才是公司核心资产,是公司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的重要因素,未
来公司要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还将继续依赖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团队。随着公司
的不断发展,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现有研发人员
将无法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需要扩充研发技术人员。为此,公司必须加
大研发投入,为技术人才搭建更高的平台,创造更好的研发条件。本项目的建
设将有助于公司引进各类专业性较强、技术能力过硬的优秀研发人才,扩大公
司现有研发技术人才队伍,提升研发创新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自成立起,公司就清楚地认识到自主研发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是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的关键。因此,公司一直十分重视研究与开发工作,不断加大技术研
发力度,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
权优势企业、湖南省小巨人企业、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湖南省环境服
务试点企业、湖南省产融合作制造业重点企业、长沙市小巨人企业、长沙高新
区专精特新企业。公司被认定为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长沙市企业技术中
心”和“长沙市专家工作站”,“湖南省洞庭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共建)”、“湖南省环境保护地下水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并承担过多项政府科研项目。公司针对农业农村污染面广、分散、类型多元的
特点,开发了适宜于农业农村的环境治理技术体系、产品设备和施工工法,可
提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有机固废处理处置、土壤及场地修复、生态修复等
多种专业技术。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拥有相关国家专利技术 72 项,
其中发明专利 25 项,实用新型专利 47 项。
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积累,有利于研发体系在保持先前技术开发优势的基
础上,更加有效地完成新项目开发,并迅速转化为生产能力与产品,使得本项
目充分达到预定目标。
公司具有环保行业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较为齐全、等级较高的资质,
包括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运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等。公司较早进入农村环境治理行业并长期深耕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
业绩和项目实施经验。公司在 2014 年全国试点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整县推进治理
时,即承接了试点示范项目,是国内首批从事该类项目的企业之一。公司同时
也是较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国家试点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工矿
区生态修复的企业。
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有利于升级后的研发体系能更迅速、更准确地抓住市
场热点,并快速展开研发,充分体现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投放速度,保证公
司产品的先发优势,保证本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与技术引进为辅”的模式组织开展研
发工作,积极推进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建设,对有创新精神的研发人员给予重
点扶持,对于有创新性的探索给予充分的重视并调研、论证,并择优进行开发、
实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并将创新性成果作为研发人员的重要考核
方面。在研发创新机制上,除对核心技术人员给予同行业非常有竞争力的薪酬
之外,还对重点项目设置了项目奖金,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创新行为给予及时的
奖励。
公司还采用产学研合作方式,先后与长沙理工大学、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
科研检测所、湖南省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
进行了广泛的技术交流合作,并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组成专家顾问团。较为完
善的研发体系,使得本项目“研发设计中心”能够顺利实现预期效用。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在多年专业化经营过程中,通过建立人
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管理和激励机制,已培养出一支综合素质优良、富有创新
能力的技术研发与规划设计人才队伍。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
人员 16 人,占员工总数的 11.68%,其中硕士以上学历 6 人。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均为行业内技术专家,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技
术有着深刻的理解,对国内外市场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敏锐的跟踪能力。优
秀的技术团队与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人才基础。
(三)预计收益分析
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研发创新
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切实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解决公司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顺
利实现创建自有核心技术、成果转化、持续创新、规模经营的自主创新之路,
引领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本项目经过全面的可行性研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具备良好的技术、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研发
实力和创新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
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确保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综上,综合考虑当前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续公司需持续
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业务布局调整情况,结合技术发展动
态,进一步评估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慎判断是否继续推进本项目或
对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若后续需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需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
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后续因外部市场、
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或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请上
市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七、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情况下,将“研发设计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8年10月。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历
次延期相关公告及重新论证资料,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
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但综合考虑当前行
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续公司需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
求变化及公司业务布局调整情况,结合技术发展动态,进一步评估项目实施的
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慎判断是否继续推进本项目或对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若后
续需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冰 何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