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星华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46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6.37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33.6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并由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备案单位及文号 环评单位及文号
(万元)
年产反光材料2,400
年产反光材料
万平方米、反光服
饰300万件生产基地
反光服饰300万 目备案2017-330110- 杭分局环评批复
建设项目
件及生产研发中 26-03-020390-000 [2020]46号
心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68.47
合计 32,259.92 -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92,1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56.37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未使用
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
放。存款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51.06万元。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
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使
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超募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85,352.14 40,000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项目为15,324.21万
元。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6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6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年产15,000万平方米
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
将其剩余超募资金中的1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15,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前期已经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
和“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全部划转至一般户后,将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注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剩余54,506,314.10元(含利息)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
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
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6-01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22,922.94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
截至2026年10月22日,公司使用剩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
全部赎回。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
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
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现金管理计划使
用不超过4,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并在上述
额度内滚动使用。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
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
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适度进行保
本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公
司的产品投资方式可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
星华新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平安证券对星华新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翔坚 王卓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