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6-16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赠与现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赠与现金事项概述
为支持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经营发
展、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拟与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贤益”)签订《赠与合同》,深圳贤益拟
无偿赠与公司现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本次深圳贤益赠与公司现金资产,公
司无需支付对价、无任何附加条件、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赠与行为不可撤销、
不可变更。本次赠与现金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统筹安排使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偿还债务、支持下属项目经营等合法合规用途。
本次现金捐赠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赠与现
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赠与现金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
营项目:无;
自然人赖万东持有深圳贤益 700 万元有限合伙份额,自然人王艺鹤持有深圳贤益
三、本次接受赠与现金的《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贤益自愿向中迪投资无偿赠与现金 12,000 万元。
本合同项下赠与现金将由中迪投资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统筹安排使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持下属项目经营等合法合规用途。
销、不可变更的赠与。
转至中迪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赠与事项是深圳贤益为支持公司发展而作出的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
不可变更、不可撤销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有利
于增强公司流动性,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本次现金捐赠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中迪投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