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 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接受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赠与现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4 00:25: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6-16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赠与现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赠与现金事项概述
   为支持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经营发
展、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拟与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贤益”)签订《赠与合同》,深圳贤益拟
无偿赠与公司现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本次深圳贤益赠与公司现金资产,公
司无需支付对价、无任何附加条件、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赠与行为不可撤销、
不可变更。本次赠与现金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统筹安排使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偿还债务、支持下属项目经营等合法合规用途。
   本次现金捐赠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赠与现
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赠与现金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
营项目:无;
自然人赖万东持有深圳贤益 700 万元有限合伙份额,自然人王艺鹤持有深圳贤益
   三、本次接受赠与现金的《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贤益自愿向中迪投资无偿赠与现金 12,000 万元。
   本合同项下赠与现金将由中迪投资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统筹安排使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持下属项目经营等合法合规用途。
销、不可变更的赠与。
转至中迪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赠与事项是深圳贤益为支持公司发展而作出的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
不可变更、不可撤销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有利
于增强公司流动性,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本次现金捐赠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需以审计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中迪投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中迪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