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4 0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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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同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同歌二期基金”)。截至目前,同歌二期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该基金规模为 54,546 万元,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8,000 万元,占基金规模比例为 33%。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把握行业机遇和投资机会,同歌二期基金拟扩充募集资金规模,新增
募资 45,722 万元,公司拟新增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本次同歌二期基金扩募完成后,
公司对同歌二期基金认缴出资额总计 33,000 万元,预计占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为
   同歌二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上海同歌星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同歌星辰”)是青岛同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歌创
投”)控制的企业,且同歌二期基金委托同歌创投作为基金管理人。同歌创投为公
司董事刘耀诚先生控制的企业,刘耀诚先生受上海同歌星辰委派担任同歌二期基金
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本次同歌二期基金扩募,新增
有限合伙人上海同歌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同歌行”),
其普通合伙人为同歌创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参与同歌二期基金份额的认购,不在该基金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不向
同歌二期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代表,不控制同歌二期基金或参与其财务和经
营决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耀诚先生已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登记备
案等手续,因此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半导体。
持股 49%,刘耀诚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1:上海同歌星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 310 号 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同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上海同歌星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9%,青岛同歌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刘耀诚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刘耀诚先生为上海同歌星辰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同歌
星辰为公司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202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 382.20 万元,净资产为 0 元,2026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 2:上海同歌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 1068 号 1 层 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同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6 年 9 月 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同歌创投持股 50%,刘耀诚先生持股 10%。刘耀诚先生为实际控制
人。
  信用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刘耀诚先生为上海同歌行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同歌行
为公司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上海同歌行于 2026 年 9 月 4 日成立,目前尚未实质经营。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导体。
期,此后直至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
                                 本次扩募认缴 本次扩募后认缴
                           出资方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额
                            式                                 比例
                                  (万元)         (万元)
上海同歌星辰管理咨询合伙
                普通合伙人      货币        457.00       1,003.00     1.00%
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0.00     33,000.00    32.91%
上海同歌行管理咨询合伙企
                特殊有限合伙人    货币        265.00        265.00      0.26%
业(有限合伙)(关联方)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0.00     66,000.00    65.83%
              合计                   45,722.00    100,268.00   100.00%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投资期内管理费 2%/年,退出期内管理费为 1.8%/年。
  就合伙企业源自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当在全体合伙
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归属于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分配
给特殊有限合伙人,归属于除特殊有限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的部分应按照下列顺序
进行实际分配(同一顺位的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
  第一,向除特殊有限合伙人外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二,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三,如有余额,向除特殊有限合伙人外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
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
  第四,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
等于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门槛收益及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
(20%);
  第五,如有余额,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除特殊有限合伙人外全体合伙人,
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
出等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4)名委员组成,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合伙企业应在下列任何解散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15)日内进行清算:
  (1)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包括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缩短或延长的合伙企业的经营
期限)届满且不再延长;
  (2)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谨慎判断,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包括
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已经从所有投资项目退出)或无法实现;
  (3)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普通合伙
人;
  (4)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执行事务合伙人判断合伙企业无法
继续经营;
  (5)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及本协议规定
的其他解散原因;
  (7)因为任何其他原因由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解散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
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
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认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运营。基金合伙协议关于收益分配、亏损承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认购同歌二期基金,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管理能力、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分享行业发展成果,为公司
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
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
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同歌二期基金不超过 33%的份额,不将其纳入公
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有望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同歌创投、上海同歌星辰及上海同歌行(含
以上关联方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13,879.19 万元(不含本次)。
  八、其他说明
对其不构成控制,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伙
份额进行确认和计量,会计处理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情形。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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