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体合作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实施内容及进度尚存不确定性。
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开展的合作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署情况
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围
绕行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在资源组织、贸易流通、资本联动、技术互济等方
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本次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5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9026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袁卫
营业期限:2004年10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054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
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与中航油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航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
行相关协议约定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航油集团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京津冀,华中等主要中心城市为重点市场,与当地政府协同实施严格管理,共同
推动当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整合规范当地餐厨废弃油脂的收运体系,构建当地
餐厨废弃油脂收集、SAF 加工、机场加注的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
展。
展合作,并拟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同等条件下甲方在资源采购时优先考虑乙方,
乙方在资源供应时优先保障甲方。具体供应数量、质量标准、价格机制、结算方
式等事项,以另行签署的专项业务协议约定为准,本条不构成任一方对具体交易
条件的承诺。
就股权投资事宜深入探讨,积极研究股权合作、项目合资等多种模式,共同推动
UCO生产设施、前端餐厨垃圾市场及相关产业链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供资源支持;乙方发挥其技术优势与运营经验,为甲方及其合作项目的资源收集、
前端收运、方案设计、设施建设等提供专业支持与咨询。
补、产业生态共建、技术与人才交流及新兴领域观察等方面探索拓展合作空间。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期满经双方
确认可延续。本框架协议项下具体合作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相关方另行签署
的专项业务协议约定为准。协议签署后,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影响履行的,各
方可协商终止或变更相关条款,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
议项下具体合作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另行签署的专项业务协议为准。本次合作
对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专项合作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未来减持计划:
(2026-05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实际任期及《公司法》规定解除限售。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拟在未来3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