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 亿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
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
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
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
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
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
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
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
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师执业时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间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赵勇 2000 年 1997 年 1997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高伟 2012 年 2000 年 2002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桢 1996 年 1994 年 1996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赵勇曾于 2024 年 4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的自律监
管措施一次,该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立信及签字会计师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除上述情况外,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
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支付给立信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不含税),
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立信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
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关于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对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
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 2025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