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
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11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购金额上限 16,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2,204,424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087%;按
回购金额下限 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6,102,212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43%,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
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
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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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
公司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前复权)为 15.06 元/股(2026 年 5 月 28 日),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7.52 元/股,该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应当符合的条件。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召开时间在相关事实发生或者收到该情形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十个
交易日内。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时间、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11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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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的比例
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公司将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后,公司可以决定完成本次回购,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
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
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
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
施。
回购后
股份性质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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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总股本 100% 100% 100%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11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
于 6,102,212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前后公司
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上表所示。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测算数据,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
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625,046.5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为人民币 432,419.07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9.66%。2026 年 1-9 月(未经审计),公司营业
收入 390,581.01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89.78 万元,公司现金流充足。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6 亿元,以 2026 年 9 月 30 日数据测算,回购金额上限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重分别为 2.56%、3.70%。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积极与各位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沟通本次回购事项,充分听取各位股东关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意见。
临时公告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任思龙先生,提议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
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任思龙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
明确增减持计划,未来如有买卖公司股票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公司将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本次
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召开时间在相关事实发生或者收到该情形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十个交
易日内。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时间、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权限范围内,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
行相应调整;
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临时公告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月后至 36 个月内)予以出售,若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可能存在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全
部注销的风险。
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月后至 36 个月内)予以出售,若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可能存在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全
部注销的风险。
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临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