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601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 1-2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1-3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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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发 行 费 用 的 鉴 证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601 号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公司)
编制的截止2026年9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奥士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
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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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601 号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士康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奥士康公司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士康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张建栋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惠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50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6,360,000.00 元后,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3,64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亿玖
仟叁佰陆拾肆万元整),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存入公司开
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樟路支行账号为 8111601010800845872 的人民币账户;公司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9,229,840.64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770,159.36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政旦志
远验字第 2600000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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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扣除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自 2025 年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84,231,696.39 元,其中以票据背书支付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以 本次拟置换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 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 2,937,387.8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金额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不含税) 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金额(不含税)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
续费等费用
合计 9,229,840.64 2,937,387.81 2,937,387.81
专项说明 第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