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于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
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
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67.46 万股,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3%;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383.7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1%;具体
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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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
准。具体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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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电子邮箱:002051@camce.cn
联系电话:(010)82688606
邮政编码:100080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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