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2 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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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
年10月22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孔德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
意选举祝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负责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
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孔德良、封晓刚、张蕊、周丹
                                 (独立董事)
                             吴盛富(独立董事)、姜哲铭
                             (独立董事)、邓运、封晓刚
      提名和薪酬考核                李红杰(独立董事)、吴盛富
        委员会                   (独立董事)、祝贺、邓运
                             祝贺、封晓刚、张蕊、吴盛富
                                 (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长祝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
德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负责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总经理孔德良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
意聘任王德剑女士、吴永涛先生、张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负责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总经理孔德良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青素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负责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七次会议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长祝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
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负责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冠卿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部门负责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6年第
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现公司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有的《财务预算
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财务预算
管理制度》及《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家景”)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方式为售后
回租,融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的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
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聚家景按照实际担保
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年。(最终租赁额度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向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关联
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祝贺先生、邓运先生、封晓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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