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 1,275 万美元受让 PT. BINA DAYA LAHAN
PERTIWI 股东 Group Win Limited、Major Invest Limited、Pierre Dermawan、Rudy
Soeparman 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51%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交易
相关文件、办理交易所需的相关申请、审批及交割委托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副董事长龚友良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境外公司 51%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
管理制度》《媒体来访及投资者调研接待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新增《互动易平台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制定、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制度原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关于副董事长龚友良对《关于拟收购境外公司 51%股权
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的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
反对理由:副董事长龚友良认为公司前期未对标的公司 PT. BINA DAYA
LAHAN PERTIWI 的金矿项目进行勘探验证工作,项目风险较大,因此不同意此
议案。
公司说明:根据协议,在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完成对甲方及目标公司的尽职
调查,若在前述三个月期限内未能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予延长。同时为保
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此次投资款分三期支付。首付款 15%:比例较低,且以
ODI 备案完成、EPC-O 合同签署、股权质押及土地抵押登记完成、项目已经建
设完毕且正式投产为前提,有效保障乙方资金安全。第二笔 35%:以股权过户登
记完成、ESDM 备案完成、印尼律师法律意见书出具为前提,确保乙方合法取得
要许可、无重大障碍为前提,确保项目实际运营能力及合规性,有效降低乙方投
资风险。上述尽调期限和付款节点设置是为了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
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尽调,在支付大部分款项前取得股权、控制权及确认项目正
式投产能力。主要协议条款可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境外公司 51%股权
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协议签订后,公司会立即开展地质勘查验证工作,核实金矿资源量;同步实
施矿业权评估,研判项目投资价值,满足监管合规要求,保障投资资金安全。根
据协议相关条款,如资源量、储量、品位、钻孔、采样、生产或成本资料存在重
大虚假、遗漏或误导,公司有权要求转让方回购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股权,
或要求全体转让方共同及连带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