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于
过了《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签署了《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公司为中铜(西
藏)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供电项
目”一期工程提供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涵盖工程建设管理、安
全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档案管理等全流程管
理。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期竣工验收,交易定价
采用成本加酬金加税金模式,酬金按成本的 10%计取,增值税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中铜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
司旗下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文龙先生、宋
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胜开
注册资本:476677.10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
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
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改则镇阿里地区改则
县鲁仁路 40 号。
主要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改则镇阿里地区
改则县鲁仁路 40 号
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日/2025 年度
/2026 年上半年度
注: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级法人单位。该公司设置 4 个职能部门,
分别为办公室、财务部、装备能源部(技术部、数字化管理部)、
工程管理及运行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等。
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3.9%,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状况,该关联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西藏金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供电项目
(以下简称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事宜,基于平等自
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概述
公司作为供电项目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实施单位,负责组
建项目管理团队,成立项目部,全面负责供电项目的工程建设管
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供电项目的安全管理、质量管
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结算管理、档案管理、工
程造价咨询管理、设备生产供货监督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综合
协调和沟通工作、工程建设团队的内部管理、竣工验收和投产准
备、开展供电项目相关的科技项目及其他有关供电项目管理的事
项。
(二)成交金额、支付方式
本协议采用成本加酬金加税金形式结算。合同金额由成本
费、酬金和税金组成。
(1)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派驻至甲方的乙方人工成本:员工薪酬、各类保险、住房
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及各类补贴等;外聘技术人员、评审
专家劳务费等。
②乙方项目部的经营成本(不含增值税):办公租赁费、住
宿租赁费、食堂开办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设备使用费、材料费、验收费用、办公费(非甲方已承担的办公
费)、业务外包费用等。
(2)酬金:按照成本费用的 10%计算。
(3)税金:6%增值税税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费用付款按照“按月核算、次月支付”的
原则,按实际发生成本加酬金加增值税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限
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
目一期竣工验收完成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充分发挥公司新能源专业技术优势、拓展外部技
术服务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1,681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可充分公司发挥新能源专业
技术优势、拓展外部技术服务市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