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4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
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
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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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
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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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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