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6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届满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
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设 9 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赵丽杰先生、问闻先生、邢海英女士、虞新友先生、
刘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
名刘斌先生、金剑先生、陈尚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
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成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丽杰先生,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曾任职于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江阴万事兴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千诺纺织有限公司;2008 年至 2017 年 9 月,任江阴采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
身)副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安纳医疗(江苏)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丽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丽杰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问闻先生,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
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海
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5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2025 年 3 月至今,任 CMT INDUSTRY (SINGAPORE) PTE. 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问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问闻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邢海英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香港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职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
药厂、新昌县越鼎化工有限公司。现任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杭州湃肽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湃玥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浙江湃肽医药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邢海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浙江湃肽医药产
业有限公司 21.1651%的股份,邢海英女士通过浙江湃肽医药产业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4,658,65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邢海英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虞新友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美国管理技术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曾任职于绍兴钢铁总
厂、绍兴康密劳铁合金有限公司、托普控股集团、绍兴易邦医用品有限公司。现
任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湖南湃肽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湃肽医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虞新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浙江湃肽医药产
业有限公司 4.4035%的股份,虞新友先生通过浙江湃肽医药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969,25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虞新友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志国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郑州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曾任职于杭州中肽生化有限公司、杭州越鼎科技有
限公司。现任杭州湃肽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杭州凌极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浙江湃肽医药产
业有限公司 8.1589%的股份,刘志国先生通过浙江湃肽医药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795,85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国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斌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江阴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常委;江阴市第十
八届人大常委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咨询专家。曾先后担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职无锡澄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22 年
截至本公告日,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斌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刘斌先生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金剑先生,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
务所和北京海润天睿(上海)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现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喜悦智行(301198)独立董事、宏鑫科技(301539)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剑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金剑先生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尚龙先生,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5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 9 月
至 2000 年 12 月,任江苏苏州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1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江苏梁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剑桥颐华(张家港)
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 年 5 月至今,任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尚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尚龙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尚龙先生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