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工: 艾艾精工关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8 18: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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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5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受要约申报编号:770010
  ?   申报简称:艾艾收购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27.54 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数量为13,080,388股,占被收购公司总
      股份比例为10.01%。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 年 10 月 21 日至2026 年 11 月 20 日
  ?   收购人全称: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19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上海誉升”)发来的《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
购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     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    要约收购的提示
   《 要 约 收 购 报 告 书 》 披 露 后 30 日 内 , 公 司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    要约收购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
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
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
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
该种股票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
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
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
格情况如下:2026 年 7 月 13 日,上海誉升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蔡瑞美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誉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蔡瑞美女
士持有的上市公司 39,188,9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每股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 27.62 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过渡期间内,如上市公司发生送股、未分配利
润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缩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标的股份的
数量相应调整,但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的股本总数的比例和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如
上市公司股份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每股转让价格、股
份转让价款金额应作相应调减(分红款项归转让方所有)。”基于前述约定,上市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由每股人民币 27.62 元调
整为每股人民币 27.54 元。
议》,交易双方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由 27.62 元/股调整为 27.54 元/股,即上海
誉升按照 27.54 元/股的价格受让蔡瑞美女士所持有的艾艾精工 39,188,900 股股
份,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079,262,306.00 元。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未通过其
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
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 27.54 元/股。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艾艾精工股票的每日加权平
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24.61 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 27.54 元/股,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
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要约
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本
次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积金转增股本,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   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
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
额为准。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
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
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2)股东撤回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
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预
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
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
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
要约的申报手续。
  (4)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
  若涉及要约收购价格上调、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导致价格调
整,或者要约收购期限延期情况,预受要约股东要约申报的价格或期限进行相应调
整。
  若因权益分派的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份数量调整,原预受要约股
份取得的新增股份不自动参与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东拟以该新增股份预受要约
的,则需再次进行相应申报操作。
  若预受要约股东拟不接受变更后的要约,应在有效申报时间内自行申报撤回
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3,080,388 股,收购
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
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3,080,388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
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艾艾精工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   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   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
标准参照 A 股交易执行。
四、   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
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5305237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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