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总计
不超过30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包含了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前,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的额度为28亿元。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
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同时,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提供合计不
超过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
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与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金融租赁”)签订了《融资
租赁合同》,东源东瑞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确认的租赁物协
议价款为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0个月。同日,公司与粤财金融租赁签订了《保
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源东瑞、紫金东瑞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农业”)、和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
平东瑞”)分别与交通银行河源分行开展的综合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源东瑞
公司名称: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日
注册地址:东源县船塘镇黄沙村唐屋小组
法定代表人:蒋荣彪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牲畜销售;肥料销售;粮食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技术研发;饲料原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农副
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序
单位名称
号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数据经审定。
(二)紫金农业
公司名称:紫金东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紫金县九和镇富竹村黄金坑
法定代表人:刘水平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
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肥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林牧渔
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序
单位名称
号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数据经审定。
(三)和平东瑞
公司名称:和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7日
注册地址:和平县贝墩镇石村村九峰嶂
法定代表人:张惠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一般项目:牲畜销售;肥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
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序
单位名称
号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数据经审定。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
保证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粤财金融租赁与东源东瑞签订的编号为YCFL2026HZ0106的《融资租
赁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其进行的任何修订、变更和补充。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前息
(若有)、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若有)、留购价款、
保证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
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应付未付款
项等,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发生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
款项。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甲方依主合同约定决定主
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乙方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
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
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协议二
保证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务人: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8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
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协议三
保证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务人:紫金东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8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
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协议四
保证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务人:和平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8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
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89亿元,占公司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4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