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52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协
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
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91.49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2元/股。现对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授予价格相同。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
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
本次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次激
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
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票总计489.36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8,936.3040万股的0.80%,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 97.87 万 股 , 约 占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公 布 日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占本次激励计 占本次激励计
获授的第二类
划拟授出全部 划草案公布日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权益数量的比 股本总额的比
量(万股)
例 例
潘文俊 董事、总经理 40.00 8.17% 0.08%
易洲 副总经理 30.00 6.13% 0.06%
陈礼平 副总经理 20.00 4.09% 0.04%
陈亚伟 职工董事 20.00 4.09% 0.04%
甘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 1.63% 0.02%
瞿亚能 财务负责人 8.00 1.63% 0.02%
外籍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 1 人) 10.00 2.04% 0.02%
其他核心业务/技术人员(85 人) 255.49 52.21% 0.52%
预留 97.87 20.00% 0.20%
合计 489.36 100.00% 1.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
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
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
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
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规定公
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3)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
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次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的除外。
③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
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
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
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考核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各考核
归属期
年度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触发值 中间值 目标值 触发值 中间值 目标值
Ao An Am Bo Bn Bm
第一个归 2026
首次 90.00% 110.00% 130.00% 185.00% 205.00% 225.00%
属期 年
授予
第二个归 2027
的限 147.50% 236.88% 340.00% 260.00% 298.13% 340.00%
属期 年
制性
第三个归 2028
股票 237.50% 435.94% 700.00% 305.00% 435.94% 700.00%
属期 年
预留 第一个归 2027
授予 属期 年
的限
第二个归 2028
制性 237.50% 435.94% 700.00% 305.00% 435.94% 700.00%
属期 年
股票
考核指标完成比
考核指标 指标对应系数
例
A≧Am X1=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X1=80%
(A) Ao≤A<An X1=50%
A<Ao X1=0
B≧Bm X2=100%
Bn≤B<Bm X2=80%
净利润增长率(B)
Bo≤B<Bn X2=50%
B<Bo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X)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达成其一即可。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
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
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
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绩效考核协议书》执行。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 100% 0%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由
其所在部门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
果分为S/A/B/C/D共五档,相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出色(S) 优良(A) 一般(B) 需改进(C) 差(D)
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Z)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业务单元
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
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只
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
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的;
董事会经过核查认为,确定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
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10
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
划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
(二)首次授予日:2026年10月15日
(三)首次授予数量:391.49万股
(四)首次授予价格:124.82元/股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92人,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占本次激励计 占本次激励计
获授的第二类
划拟授出全部 划首次授予日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权益数量的比 股本总额的比
量(万股)
例 例
潘文俊 董事、总经理 40.00 8.17% 0.08%
易洲 副总经理 30.00 6.13% 0.06%
陈礼平 副总经理 20.00 4.09% 0.04%
陈亚伟 职工董事 20.00 4.09% 0.04%
甘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 1.63% 0.02%
瞿亚能 财务负责人 8.00 1.63% 0.02%
外籍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 1 人) 10.00 2.04% 0.02%
其他核心业务/技术人员(85 人) 255.49 52.21% 0.52%
预留 97.87 20.00% 0.20%
合计 489.36 100.00% 1.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六)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要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案例解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
价值计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
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
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并运用该
模型以2026年10月1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日的期限);
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三)预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经测算,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91.49万股
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权益费用总额为45,528.11万元,该等费用
总额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
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列支。2026年-2029年
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注:①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
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②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③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④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
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
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
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
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
挥积极作用。
六、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
予日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人员股份变动一方面系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另一
方面其在二级市场自主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均发生在内幕信息
知情前,系相关人员基于公开信息、市场行情及个人投资判断独立决
策,未接触、未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内幕交易或违
规交易情形。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
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
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
公司利益。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
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5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91.49
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2元/股。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
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
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
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
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