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6-059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10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
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形
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融资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管
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制定本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及《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聘任王小平先
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 2026-060 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